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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录入时间:2015-01-07 22:31:00     点击:


                             外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的高效、有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学工作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制度。
1. 教学实行三级管理制:教务处、学院、教研室三级实行逐级管理,层层把关,主任负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2. 教学任务审批制:教务处按教学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向学院下达教学任务,学院教学科向教研室布置,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讨论落实,教研室有责任及时向学院反馈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在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教学任务一式三份,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送教务处。
3. 主讲教师制: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七年制、基地班教学任务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者承担。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 <2007> 2号)“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教授、副教授必须主讲本科生课程。为了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青年教师助教期制,对青年教师安排适当的教学工作。
4. 平时作业制:为提高学生综合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均应布置平时作业,每18学时不得少于一次,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并保留作业原始资料备查。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范围。
5. 稳定课程表:课程表是教学工作的具体指南,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和教师,严格履行学院调停课流程。
6. 教学质量评估制:教学质量评估采取“两级”把控,校级和院级。每学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工作以督导专家评估为主。
7. 处级干部听课制:处级干部应参加听课,院长和分管教学院长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12学时,学院总支书记每学年不得少于8学时,听课应认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并由讲课教师签名。
8. 教研室主任要经常进行检查性听课,每月不得少于1-3次。
9. 每月教研室应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研究等),开展教研活动应有记录。
10. 学院每学期应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吗,开展经常性的评教活动。
11. 学院每月应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主要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听取改进教学工作意见。
12. 开设任意选修课,实行不完全学分制:为扩大学生知识面,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任意选修课,安排在晚上上课,选修课学时应在18-36学时,学生选修人数不足20人不开课。对学生要求选够学分方能毕业。
13. 试讲制:新教师开课或其他教师开新课,均应通过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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