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7-09-22 03:15:00     点击:


为切实落实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有效开展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成中医学工【2007】36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让学生充分了解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档次 
    分为一档(一般困难)、二档(困难)和三档(特殊困难)3个档次。 
    三、认定程序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程序执行: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定—公示—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班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各环节工作,保障评议认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2、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定工作。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2017年9月18日之前,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贫困证明等材料上交给各班评议小组。各班评议小组组织集中对申请学生材料审核,对申请学生进行贫困等级认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的民主评议和评审,并将认定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带班辅导员审核认定 
    3、辅导员对各班上报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将申请学生所有材料与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学生科)备案以及评审。 
    4、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贫困生评议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所有学生的认定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带班辅导员与各班评议小组通知学生根据认定结果,在9月30日之前,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sc.cdutcm.edu.cn/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贫困生入库申请,由辅导员根据各班评议小组认定结果逐一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审核,审核完成后,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学生网上申请材料以及辅导员审核认定结果逐一审核,审核结束后,通过网络在全院公开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10月9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将进入2016-2017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作为2017-2018学年资助工作的依据。 
    6、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2016-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别资助政策,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凡已在生源地办理了建档立卡的学生,要及时将建档立卡的相关材料上报学院,以便完善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作为贫困认定、国家资助的依据。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7、申请退出贫困生系统的学生,直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定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其退出贫困生库。 
    8、在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贫困生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班要通知到每一位困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学工网系统进行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申报的学生,将失去2017-2018学年各项助学金的资助申请资格。 












                                      成都中医药大学外语学院 
                                          2017年9月15日 

上一篇:关于外语学院2018届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工作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做好推荐外语学院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