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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校院两级考试改革检查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5-03-25 22:14: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为了进一步全面推行和做好考试改革工作,学校将对2014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工作做重点检查,实行校院两级检查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检查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2015年3月27号之前完成。 

(1)各教研室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的要求,自查各课程考试成绩构成,是否与上报的构成比例相符,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各种考试方式和次数的要求。主讲教师提供过程考核的原始记录,如学生作业、考勤记录、实验报告、阶段测验试卷、调查报告、小论文等,留存在学生或教师、教研室、学院处。 

(2)上报成绩册必须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成绩登记册⑥》的项目填写成绩。 

(3)网上成绩录入要求:进入成绩录入界面,首先设置各项成绩构成比例,再以百分制录入各项成绩,包含过程成绩1、2、3、4、5,末考成绩,系统自动生成综合成绩。录入的过程成绩及试卷分析情况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络反馈学生,请务求准确、真实、客观。 

(4)对未能根据要求完成考试改革工作的课程,请及时向学院上报并说明情况,并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报表》。 

2.学院检查阶段:2015年4月6日之前完成。 

(1)请各学院根据教研室上报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检查所有考试改革课程的改革完成情况,重点检查过程考核的执行情况,并安排各教研室收集、整理所有课程改革的原始资料备查。 

(2)每门课程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附件一)进行评分,学院汇总所有考试改革检查情况汇总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表》(附件二)上报学校。 

(3)学院注意收集考试改革对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学生受益情况,师生对考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考试改革检查总结报告。 

二、校级检查安排 

1.学校检查阶段:2015年4月7号、8号分别对学院进行检查。 

2.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考试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以学院为单位的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学院实施考试改革课程的10~20%,采用《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附件一)进行现场评分。 

3.学校将根据学校抽查结果,结合学院检查结果核发考试改革绩效工资,务请主讲教师、教研室、学院如实上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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