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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服务流动中心为在成都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办理全程人事代理的程序

录入时间:2018-01-04 11:31:00     点击:


    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以内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后,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五份)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 
二、如实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并由用人单位在相应栏目中签章; 
三、将用人单位签章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返回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经审核签章后报成都市人事局审批; 
四、将经成都市人事局批准后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形成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 
五、学校派遣结束,且登录成都人才网(网址:http://www.rc114.com)确认档案到达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持《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户籍入户等全程人事代理手续。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入户(即,先入户再就业)。

咨询电话:028-62811133    62811144 
网    址:http://www.rdl4.com 
地    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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